陆大伟律师接受扬子晚报采访,解读家庭暴力案件
2026年7月23日,江苏百闻律师事务所陆大伟律师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就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发表专业法律意见。
该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案件中,一位父亲因夫妻矛盾,多次将家庭纠纷发布至儿子的班级群、家长群及小区业主群,使用情绪极端、贬损性强的语言公开指责妻子一方,导致孩子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承受巨大心理压力。法院经审理认定,该行为构成精神侵害型家庭暴力,依法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父亲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网络空间发布信息等方式骚扰儿子及其近亲属。
陆大伟律师在采访中指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老林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小林以及其妻子的隐私权的侵犯。同时,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本案中老林将家庭隐私发布在聊天群内的行为,已经符合家庭暴力的程度。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体现了精神暴力作为家庭暴力形式之一,已逐步被司法实践所重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
原文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紫牛热点|父亲把家事"闹"到孩子班级群和小区业主群,法院认定构成家暴!》,2026年7月23日,https://m.yangtse.com/wap/news/9/4996026.html。




